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其生效的时间( )。

法律公布之日

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叫开始生效、在什么时间终止生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

(一)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

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通常有三种:

1.从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

2.法律本身规定了生效的具体时间。

3.法律本身规定了其生效时间取决于其它法律的生效施行。

(二)法律规范终止生效的时间

法律规范终止生效的时间通常有:

1.新的法律公布实施后,原有法律自然失去效力。

2.新的法律公布生效时,明文规定原有的同类法律废止。

3.有的法律因已完成其历史任务而自然失去效力。

4.法律本身明确规定生效期限,期限届满自行终止效力。

5.由有关机关颁发专门的决议、决定,宣布废除某些法律,从宣布废除之日起,该法即停止生效。

法律规范终止生效还可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

(三)法律规范的溯及力

法律规范的溯及力,是指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在一般情况下,法律不溯及既往,但也有一些例外。在刑法的适用上现代各国通常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