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客找代持房产,有风险吗?

风险巨大。

一、被代持人的法律风险

被代持人作为房屋实际购买人,承担出资义务,享有事实上的房屋所有权。但在作为认定房屋归属的不动产登记簿上,被代持人却不会作为房产所有权人加以公示。这就给被代持人带来了所有权确认以及房产被代持人处分的风险。

1、所有人确认风险: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房产代持协议无效

法院认为房产代持协议是为规避深圳市的限购政策而签订的,内容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利益,为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3、因政策因素,无法过户

因涉事房产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的限制,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以其系实际买受人为由,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不予支持。

4、代持人出售、抵押房产

善意第三人与名义持有人签订买卖合同,所有权发生转移。即使法院确认代持协议合法有效,因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实际持有人仍然丧失了房屋所有权。

5、代持人其他行为导致房产被查处、离婚被分割、死亡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