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河滩发现古币大量市民寻宝,私自挖宝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私自挖宝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文物保护法》规定,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或者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媒体报道,近日,汛期即将来临,河南开封贾鲁河尉氏段正在修整河道,大量市民聚集到河滩边“挖宝”,有人还带了金属探测仪。

5月8日,在开封贾鲁河尉氏段河滩淤泥里挖出古钱币的消息不胫而走后,众多市民前去寻宝,从而引发更多群众蜂拥而入,相继在土里寻宝、淘金。在网友上传的视频中,有人称挖到了民国铜币、清代光绪、元宝等古钱币,甚至有的市民在现场附近开启了直播,拿着现场挖到的古币进行现场直播、展示。此事在网上曝光后,从而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据历史文献记载,贾鲁河的前身是战国时期开挖的鸿沟。1351年,时任元朝工部尚书贾鲁主张治河,疏通出一条新河,作为黄河洪水泄吐通道。后人为纪念贾鲁,将新河定名为贾鲁河。目前的贾鲁河,是1938年后,经疏浚而成的新道。

据报道,开封市文物部门得知贾鲁河尉氏段河滩发现古币消息后,派人赶往现场,在现场已拉起警戒线,并进行现场保护。当地的公安部门也已经介入,5月8日晚已开始追缴市民挖到的古币,并规劝市民,挖到的古币不能据为己有,要立即上交。看罢这则新闻,我和小伙伴们为开封贾鲁河尉氏段挖宝的市民汗颜,为当地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及时赶赴现场,制止并追缴古币的行动点赞。

其实,开封贾鲁河尉氏段河滩发现古币,多位市民去挖宝等行为是违法的,市民应及时将相关文物上交有关部门,否则,将会受到法律惩处。《文物保护法》规定,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或者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物以稀为贵,古董更值钱,想必人尽皆知。听说开封贾鲁河尉氏段有古代钱币的消息后,有些人从众去挖宝等行为是违法的,市民应及时将相关文物上交有关部门,否则,将会受到法律惩处。贾鲁河尉氏段河滩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非法挖宝、占有,以及出售文物,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而恰恰是有些人在关键时刻守不住自己的初心,置法律于不顾前去挖宝。其实,挖到的是宝物,而失去的,是对法律的敬畏和做人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