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有的保密法法律制度定密责任人包括

按照现有的保密法法律制度定密责任人包括定密机关的负责人和定密管理人员、定密机关的负责人和定密管理人员、向下一级定密机关提供涉密信息或者材料的责任人等。

1、定密机关的负责人和定密管理人员:定密机关负责人是指具有法定职权的机构或者单位的最高领导人,如国家保密局局长、企业主管保密的领导等。定密管理人员是指在各级定密机关、保密办公室、保密委员会、保密管理部门中的定密人员。

2、向定密机关提供涉密信息或者材料的责任人:包括涉密信息或者材料的原创作者、制作者、保管人、承办人和审批人等。

3、向下一级定密机关提供涉密信息或者材料的责任人:包括上定密机关的定密责任人。

4、保密工作中参与设置、管理、保管、使用涉密系统、设备和其他物品的责任人。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

文件的最终定密责任人应当是行政首长,对于军队的涉密文件,最终定密责任人应当是相应的军事领导人员。

保密法法律制度的内容

保密法法律制度主要是指中国现行的保密法规体系。中国的保密法律制度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1、宪法:中华人民***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密的概念和国家保密制度的基本原则。

2、保密法:1993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中国保密法律制度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秘密的范围、保密的原则、定密的程序和责任、解密的途径、保密检查等内容。

3、法律规: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规定》和《机关保密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了详细的保密管理措施和方法。各省市保密机关还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本地区的保密规定。

4、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例如,公安、国家安全部门的保密规章。

中国的保密法律制度建立在中央集权管理的基础上,强调国家秘密的统一管理和保护,承担保密工作的机构与机构之间的联系也必须按照严格的层级关系进行。保密的安全控制分级管理,对不同级别的国家机密有着不同的访问权限和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