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看病和自费区别
一、医保和自费最明显的区别就是使用医保在医院看病时可以报销一定的比例,相对于自费支付的费用少。自费就是看了多少就是多少,在我国有多种医保,以我所在的地区为例,有新农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而三者的报销比例不同。
二、医保结算单上的自付、自负和自费三个的区别
1.个人自付:指政策范围内但需要个人承担一部分的费用,通常由4部分构成。
(1)医保起付线以下和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
(2)乙类先自付金额,指乙类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虽纳入医保政策范围,但参保人员需先自付一定比例,如乙类药品自付 10%、乙类诊疗项目自付20%,该自付金额即为乙类先自付金额;
(3)超限价金额,指甲乙类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耗材目录虽纳入医保政策范围,但都有医保支付标准单价,超过标准单价部分即为超限价金额;
(4)纳入医保统筹报销金额按相应比例报销后的剩余部分。
2.个人自费:指不属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包括自费药品、自费医疗项目、自费服务等。
3.个人自负:是医疗总费用中医保报销后自己需要负担的费用,即:个人自付+个人自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