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广瑞主要经历
高广瑞
高广瑞1939年11月生,安徽阜阳人。1960年毕业于上海社会科学院。
中文名:高广瑞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职业:教授
主要成就:“1984年至1988年优秀社会科学工作者”荣誉称号
代表作品:《关于正当防卫的认定》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河南省法理法史研究会副会长,河南学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成果:长期从事法学教育工作。80年代初在中央第二政法干校任教时,教学成绩突出,成功地进行过案例教学教法尝试。担任法学科研和教学的领导工作,积极推动基础性学科的研究,致力于培养人才。任兼职律师时,对典型疑难案例能排难解疑,并成功的办理过许多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等各类案件诉讼的辩护或代理工作。近年来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中有些论文在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得到好评和重视,如《论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法律价值论》、《关于正当防卫的认定》、《试论正当防卫限度》等。有近10篇论文获优秀科研成果奖或学术论文奖。1989年郑州市委和市政府授予其“1984年至1988年优秀社会科学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被聘为郑州社联特约研究员。著作主要有《法理学》、《法理学导论》、《中国法理学》、《法律工作口才学》等。事迹入编《中国专家辞典》、《中国大文化英才传略会典》、《中华人物辞海》。论文《毛泽东法律思想述略》入选《世界学术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