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的百分之40基准刑怎么算
自首减刑百分之40是指对被告人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再减少40%以下的刑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判三年自首一般是可以减轻到基准刑的百分之四十以下;一般最终可以得到一年的减刑,但如果对于案件比较轻的,从而又积极的进行赔偿那么还可以减轻到基准刑的百分之四十以上。
减少基准刑的40%,以被告人在基准刑为计算标准,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再减少40%以下的刑罚。比如基准刑是有期徒刑3年,那么减少基准刑的40%就是3年×(1-40%)得出的结果就是减少基准刑40%计算的刑期。如果有多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合并计算。
基准刑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确定的,第一步是准确确定量刑起点,第二步是准确确定增加的刑罚量。
基准刑是在不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前提下,根据基本犯罪事实的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基本犯罪事实包括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和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确定基准刑的步骤如下: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确定基准刑。
(3)多种量刑情节并存时,可以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确定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比例。多个量刑情节与免除处罚情节并存时,应当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免除处罚。同一行为涉及不同量刑情节时,不得重复适用。
法定刑和基准刑的区别是:法定刑是一个量刑幅度,而基准刑则是一个量刑的处罚点。
基准刑,刑事术语,是在不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前提下,根据基本犯罪事实的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基准刑是一种刑罚。法官在具体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对犯罪人需要最先确定的刑点。然后根据是否有从轻、减轻或加重处罚的情节,最后确定判罚。
法定刑是指刑事立法中对特定犯罪规定的刑种及幅度。可分为:(1)绝对法定刑,即绝对确定刑罚的种类和范围。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刑法典曾加以采用,在现代各国刑事立法中则很少出现,(2)相对的法定刑,即规定几种可供选择的刑种和幅度,法官可以在此范围内自由裁量.中国刑法中的法定刑为相对法定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基准刑是在不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前提下,根据基本犯罪事实的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
减少基准刑的40的计算是以被告人在基准刑为计算标准,在基准线的基础上再减少40%以下的刑罚。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