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合伙散伙怎么清算

法律分析:

个人合伙散伙清算流程为:1、清理合伙财产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将与清算有关合伙企业没有了结的事务全部处理完;3、清缴所欠税款后;4、编制清算报告,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合伙企业清算的程序(普通清算、特别清算)

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

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2、清算程序的发生,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开始

(1)全体合伙人组织清算;

(2)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合伙人组织清算;

(3)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第三人组织清算;

(4)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组织清算。

3、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清算事务(由清算人执行)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5、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

支付清算费用;

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即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

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约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6、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7、清算报告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八十七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衍生问题:

公司清算完成后怎么处理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如果自己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则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关于清算组成员,在公司清算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有:

1、公司清算组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2、公司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3、公司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