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费一天赔偿标准
营养费一天的赔偿标准如下:
1、根据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乘以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
2、一般情况下,每天赔偿额度在二十元到四十元之间;
3、受害人因年幼、年迈或严重伤害等特殊情况影响进食,可请求增加赔偿;
4、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至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营养费的计算方式:
1、根据当地法院的赔偿标准:不同地区的法院对营养费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需参考当地的具体规定;
2、参照受害者的实际情况:营养费的计算通常会考虑受害者的年龄、健康状况、营养需求等因素;
3、结合医生的营养建议:医生可能会根据受害者的伤情提出特定的营养需求,这也会影响营养费的计算;
4、参考市场价格:营养品的市场价格变化也会影响营养费的计算,需根据市场实际价格来确定。
综上所述,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根据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六十计算,一般每天赔偿额度在二十元到四十元之间。受害人若因特殊情况影响进食,可请求增加赔偿。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至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