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和政协的区别是

人大和政协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而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代表各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各界别等,通过民主协商推荐产生,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2、法律地位不同。人大具有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其决议和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政协的职能更偏重于政策的协商,其提案一般不产生法律后果。

3、职能不同。人大的职能包括立法、任免、监督和决定国家重大事项;政协的职能主要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4、产生方式不同。人大由具有选举权的选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政协则由各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各界别等通过民主协商推荐产生。

5、工作内容不同。人大的工作内容涉及立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大事项的决定等;政协的工作内容则主要通过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建议等进行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