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中法律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工程招标中法律风险有哪些?招投标是确定建设项目合同的重要阶段,为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很多常见的法律风险需要防范,施工单位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工程招标中法律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这些法律风险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招标中法律风险有哪些?
1、招标人在不具备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招标
在招标条件不完备的情况下招标,招标人将面临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导致招标无效。若项目最终未获批准,招标人将可能损失前期所投入的费用。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或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因未履行审批手续被认定招标无效的,招标人还要向中标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甚至是违约责任。
2、违法招聘的法律风险
“招聘”不仅会导致承包人与招聘人之间的招聘合同无效,还会导致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施工合同无效。严重时,易导致工程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正是基于合同无效的原由,许多的竞争对手会格外注意中标企业是否存在招聘,也会想法设法的在相关查询网站如建设通上查询相关信息来判定企业是否是招聘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3、黑白合同的法律风险
所谓“黑白合同”,业内亦称为“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对外的合同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及监管等为目的而进行报批或备案;对内的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形式。“黑白合同”成立后,招标人将面临因签署的“黑合同”为无效合同,仍需按“白合同”支付工程价款并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风险。此外,“黑白合同”签订双方还会面临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罚款的法律风险。
4、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的法律风险
中标人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仅会导致合同无效,亦将会影响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管控工作,严重时可能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
5、通投标的法律风险
串通投标是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等。
如何防范工程招标中的法律风险?
(一)树立和增强法律意识
承包方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建筑工程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应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经营。承包方作为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可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收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如果发现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其他投标人有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投诉,保护企业在投标过程中的公正合法权益。
(二)做好投标前项目的审查工作
招投标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容忽视。承包方在对项目进行投标前一定要对业主方的基本情况和项目本身的现场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细致地了解。
1、对业主方主要审查方面:是否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等级,是否在规定的年检期间,资金是否运行良好,建设工程报建手续是否完善,项目资金是否已经到位,履约信用能力是否良好等问题。
2、对项目本身的现场勘察,主要审查方面:招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图纸是否与现场吻合,所描述或说明的情况是否和现场一致,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是否能确定实施,是否有遗漏项目现场应当实施的相关环节等
审查完毕后,应当由市场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对项目条件进行初步评估,包括业主方的要求情况、施工难度等,后报公司各个部门审批,指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防范的措施,并且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文件全部予以留存,把招投标前的准备工作做细、做实。
(三)高度重视投标活动
承包方应认真研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确定总体工程量,得出总体支出情况。并通过保证质量、综合调整、合理计价的方式,最终定好投标价。要意识到低报价并非是决定中标的唯一渠道,应注重工程质量。因为一旦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不但会损坏业主方的声誉,更会影响承包方的形象和声誉,还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员和上级主管人员则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四)注重中标后的磋商,做好合同评审把关工作
承包方中标后,双方会就投标文件的内容展开磋商,要尽量对工程项目的名称、地址、工程内容、技术要求、施工方案、工程质量要求、工程工期、安全防护措施、双方权利义务、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工程竣工结算、解决争议方式等内容加以明确,真实、清楚地以书面形式进行表述,避免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字句书写投标文件。
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工程总承包合同内容是否跟中标文件内容一致,把好合同评审关,监督合同及时进行备案。应当遵照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保证条款的齐全、内容的完整,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要对专用条款中跟工程相关的一些具体要求和内容加以明确约定,尤其是要约定违约责任的限度,以防风险的扩大化。
(五)合同签订后,加强内部监督和审查,做好履约过程中风险控制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项目管理人员须对合同进行全面、细致地分析,熟悉双方权利义务,预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并制定有效的管理对策。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施工,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材料商、分包商的管理,加强印章管理、内部审计管理,防止因误工误期、质量问题等带来风险。对于业主方原因导致承包方延误工期或受到合同价款意外损失的情况,应注意收集好工程照片、施工日志、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指令或通知等索赔资料,及时提出索赔,并保证索赔的法律效力。
(六)预留必要的风险费
在合同专项条款中约定业主方支付承包方除签证、变更外一定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格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预留必要的风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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