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权是什么意思?

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能够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或者受领意思表示,而其效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的法律资格。代理权的本质,学理上存在不同的认识,如有民事权利说,资格说,权力说等。法律上的所谓权利无不包含着权利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称,而这种权利义务经常可以用物质性利益表示。而代理人享有代理权,并不意味着可以获得利益。虽然在有的代理活动中代理人基于代理权获得报酬,但这种报酬的获取是缘于委托合同。而在无偿代理中,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根本就没有物质利益可言。因此代理权并不是一种民事权利,而一种行为资格、地位或权限。在代理关系中,代理权的最为重要,不仅代理人的地位取决于代理权,而且代理人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也取决于代理权。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代理权可以分为哪些

代理权可以分为法定代理权和委托代理权,在取得方式上,法定代理权和委托代理权不同,法定代理权因具备法律规定的法律事实而取得。这种事实既可以是民法通则规定的亲属或其他具备资格的自然人、社会组织,也可以是在有该资格的人发生争议时,由有指定权的机关选定,或由法院判决指定。委托代理权的取得根据是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授权行为相当重要。重大事务的授权,以用书面形式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