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产假多少天
法律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女性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产假时间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应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妊娠7个月(28周)及以上分娩的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28周)提前分娩的女职工,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职工,还可按下列规定增加生育生活津贴:
①难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贴;
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贴;
③符合计划生育晚育(女职工年满23周岁以,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2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7月20日,关于三孩生育手续等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作出权威答复,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8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