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专门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是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场所,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更加注重民生问题,对检察工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维护公平正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愈发重要,但同时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那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呢?下面,我谈几点自己的体会和粗浅认识: 一、要做好控申工作,首先要热爱控申工作。 有句话说的好: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这句话通俗地告诉我们,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动。只有热爱自己所干的工作,对它富有激情,才能舍得投入、舍得出力,也才能干好它。否则,很难想象,一个不热爱自己工作的人,如何能干好本职工作?热爱、敬业,是做好任何一项工作的前提。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它是同群众打交道最直接的地方,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渠道。它每天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群众,他们中不乏无理取闹之人,只有热爱控申工作,才会做到“心中有百姓”,对他们的诉求耐心倾听,即便无理取闹,也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们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提高对控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执法为民。 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大量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检察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加之上级对信访工作的要求和案件办理标准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因此,我们必须充分提高对控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清当前控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任务,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执法为民。 检察机关控申工作是司法机关十分重要的执法工作,它通过受理群众申诉,能及时发现检察机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严格执法,加强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控申部门的执法办案工作,纠错防漏,打击犯罪,保护无辜,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控告权和申诉权。群众到检察机关信访,多数还是出于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对司法公正的渴盼,且上访群众多数是弱势群体,他们多因切身利益受损或得不到保障而上访,如果对这些群众的控告、举报、申诉敷衍不管、置若罔闻或一推了之,有悖于控申工作职责。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解决他们的诉求,处理不好这一问题,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经济发展。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在工作中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站在“三个代表”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控申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责任意识。把公正执法作为控申检察工作崇高的职业使命和价值追求,把“以人为本”作为控申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倾注真情抓首访。坚决克服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工作漂浮,敷衍拖拉,效率低下,监督不力等问题。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目标,重视群众利益诉求,理性分析群众诉求,主动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疏导群众情绪的工作,尽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关注民生、民情,多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从源头上做好息诉工作,将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健全、完善职能,加强工作机制创新。 首先,要不断健全、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搞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只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更好地推进工作。所以,控申部门应该制定《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错案追究制》等规章制度,从而使控申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遵,干警们才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争先创优,达到最佳工作效果。 其次,要加强工作机制创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并不在于它存不存在社会矛盾,也不在于它的社会矛盾已经根除,而在于这些矛盾能否得到合理的调和、有效的化解。从长效上讲,这些问题的解决无疑要靠体制、机制来加以实现。因此,控申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地创新工作机制。在处理涉检信访工作方面,既要立足解决具体个案,还要加强理性思考,特别要从长效机制上多做思考并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使处理涉检上访问题更有效。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和方法上,要处理好坚持和发展的关系。一方面,不管是老机制、老办法,只要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中有效果,就要坚持使用和完善。如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到信访部门接访制度,预约接访制度,来访人点名接访制度,开通网络平台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检务公开宣传、法律服务、法制讲座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原办案人负责办理涉检涉诉信访案件等等。另一方面,在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中,还要不断创新、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维稳工作的预警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办案,加大执法监督。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方式就是办理案件,因此,办案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任务。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内设的一个综合性的业务部门,担负着重要的执法职责。控申办案工作既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充分发挥控申部门的职能作用的主要渠道。在控申工作中,应当把办案放在一个突出的位子,切实加强,认真抓好。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突出重点,狠抓办案。以办案促执法,以执法促公平。通过办案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办案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办案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的发生。 首先,要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注重办案效果。要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控申工作的生命线,对举报人、控告人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不存在举报、控告的情况时,应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消除因检察院的调查造成对被举报、控告人的负面影响。另外,在实践中,申诉赔偿案件比较复杂,工作难度很大,多数案件经过几次复查,许多证据已时过境迁,事实难查,证据难取。有的案件在处理上涉及很多部门,处理难度大;有的案件虽然已做出纠正处理的决定,但善后工作很难落实。控申案件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在办案中要有一种“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不管怎么复杂,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涉及到多少涉案款项、金额,都要依法公正处理。要树立较强的监督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多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研究新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在办案工作如何增加透明度上下功夫,如运用听证会、公开程序等方式,让上访人和申诉人以及周围的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处理案件是公正的、合理的,以增强群众的信任感。只有这样,办案工作才能提高质量,办案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其次,要突出办案工作的重点。控申部门受理、办理案件重点是检察机关已做出决定的案件,这类案件,凡属受理范围的,都应受理,并应依法迅速办结。在工作中,对于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应该做到件件受理,案案复查,正常办理。但对于一些情况特殊的案件,如上级交办的案件、申诉人长期上访的案件、重要刑事赔偿案件等,要高度重视,及时、依法妥善处理,力争彻底息诉。 第三,要加强初查工作。初查是控申部门的一项办案任务。控申部门应按照初查范围,积极地开展初查工作,并要注意提高初查成案率,保证初查效果。 五、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意识,全力做好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息诉工作。 社会稳定是我们国家的大局,经济的发展需要以稳定的大局为前提。控申工作涉及信访、举报、刑事复查、刑事赔偿(国家赔偿)等方面,业务范围广,法律监督任务重,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大。所以,控申部门应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和为大局服务的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自觉性。从目前情况看,群众上访形势还十分严峻,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层出不穷,集体上访,告急上访、老户信访,明显较过去增多。这些上访案件蕴藏了许多不安定因素。因此,信访维稳工作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不容忽视。应高度重视群众上访案件的查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稳定。应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努力做好上访案件的接待处理工作。不断增强宗旨观念,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信访工作质量、文明接待的重要标准。应继续深入落实首办责任制,把涉及检察机关的信访案件解决在初发环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百姓的诉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控申干警息诉罢访的能力和本领。 公正执法是本领,能息诉罢访也是本领。要做好控申工作,就必须不断学习,提高息诉罢访的能力。要结合办案,做好群众的释疑解惑工作。在新形势下,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存在对群众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难、善后难、息诉难等问题。这就要求从事控申工作的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业务功底、相当的工作实践经验、较强的处事协调能力。因此,控申干警只有不断给自己“充电”,强化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新时代控申工作需要,从而提高检察机关化解矛盾、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