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万一的人身荣誉
1.1991年12月30日被四川省教委授予“作出有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称号。
2.1992年9月26日被四川省委宣传部、省教委、团省委、省教育工会、省学联等单位联合授予“四川省高等院校“十佳青年教师”的荣誉。
3.1998年当选为重庆市首届青年联合会委员。
4.2001年9月被聘为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04年9月被续聘为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
5.2001年11月被选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6.2002年12月获“中国第三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7.2003年7月被聘为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8.2003年11月当选为中国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9.2003年12月被聘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10.2004年5月当选为中国仲裁法学会常务理事。
11.2004年8月16日被选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12.2004年12月获“中国第四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全国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