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有遗嘱孙子可以继承爷爷房产吗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法律规定,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自然人可以设立遗赠形式将把自己的房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同时,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的60日内应当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也就是说,孙子女不是第一法定继承人的因素,不能继承祖父母的财产。但祖父母可以设立遗嘱形式将把自己的房产遗赠给自己的孙子女。同时,老人已故后孙子女必须在60日内作出接受房产的表示。如果逾期未做任何表示时,由老人的子女们作为第一法定继承人继承老人生前的房产。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第四十四条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当追加为***同原告;继承人已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放弃受遗赠或者到期没有表示的,不再列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