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与内阁的关系
美国是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国会行使立法权,内阁(应该是总统)行使行政权,两者是相对对立的,但是美国总统要任命部长必须经过国会参议院同意,不过一般参议院都会同意,同时美国国会还可以弹劾部长甚至总统,也可以召开听证会,让部长作证。
总而言之,两者是相对独立的,互不隶属,内阁不对议会负责。
英国内阁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成员担任,内阁成员均为议会下议院议员,即内阁对议会负责。
美国是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国会行使立法权,内阁(应该是总统)行使行政权,两者是相对对立的,但是美国总统要任命部长必须经过国会参议院同意,不过一般参议院都会同意,同时美国国会还可以弹劾部长甚至总统,也可以召开听证会,让部长作证。
总而言之,两者是相对独立的,互不隶属,内阁不对议会负责。
英国内阁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成员担任,内阁成员均为议会下议院议员,即内阁对议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