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失物是法律事件吗英语
捡到别人东西据为己有,属于取得不当利益,同时对他人造成了损失,理应受到惩罚。事件中的男子,在看到别人手机掉落后,不仅没有提醒,还把手机装进自己口袋,已经违反法律条例。幸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否则男子有可能涉及非法侵占罪,到时候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是简单归还物品和拘留可以解决的。
1、事情经过事情发生在河北定州火车站,当时一名男子在过安检,手机不慎滑落。后面一名男子看到后,直接将手机捡起来装进自己口袋。事后还把卡取了出来,打算刷机后使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件事最终被查明,在警察对男子盘问时,对方也没有狡辩。直接说是贪小便宜,想要把手机据为己有。现在手机已经归还给失主,捡手机的男子也被拘留。
2、为什么违法这件事情要从两方面解释,一是取得不当利益,手机本身不是自己的财产,强行占有违法;二是给他人造成了损失,现在人对网络依赖性高,工作和生活都离不开手机。抛开手机本身价值不谈,万一正在洽谈业务或者等待电话,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无论是早期的《民法通则》,还是现在的《民法典》,这种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
3、刑法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占为己有,可以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金。捡到东西占为己有,也在这条规定之内。这件事情警告我们,在生活中一定不要贪小便宜,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拿。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拒绝违法乱纪行为。小孩子都知道拾金不昧,更何况是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