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受那个管辖

1953年全国第二届司法会议决定筹建铁路运输法院,1955年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成立并正式办案。1957年国务院全体会议第56次会议决定撤消铁路运输法院。1980年经国家司法部批准,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开始筹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于1982年1月1日重建,同年5月1日起恢复办案。法院审判办公楼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振兴路22号。

1953年全国第二届司法会议决定筹建铁路运输法院,1955年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成立并正式办案。1957年国务院全体会议第56次会议决定撤消铁路运输法院。1980年经国家司法部批准,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开始筹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于1982年1月1日重建,同年5月1日起恢复办案。全院定员53人,全院平均年龄41.6岁,干警中硕士研究生13人,全日制本科8人,其他本科25人,专科7人。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法警大队、行政装备科等11个部门。

2004年被四川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2007年12月11日再次被四川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2004年被四川省高院评为“全省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05年被四川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先进单位”。2006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法院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评为全省民事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先进集体和全省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副院长查小云被***青团中央评为“中国青年优秀卫士”称号并当选为四川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2008年被评为四川省法院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调研工作获四川省法院先进单位。档案管理达到“国家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