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网络监察制度》是根据( )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
《公***网络监察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的。
个人言行 :
1、注册公***网络账号即视为认同公***网络理念,应遵守公***网络各项规章制度;
2、注册用户(学者)不得在任何场合与媒体有诋毁、污蔑公***网络声誉的言论,不信谣不传谣,不违规不生事;
3、学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从事有损公***网络或其他学者名誉和利益的行为;
4、学者对公***网络的管理与现状有任何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受理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公开发表未经证实及涉密的信息或言论;
5、任何学者不得利用宣传公***网络名义在各媒体平台通过直播、视频(号)、语音、朋友圈、公众号等方式发布跟战略委和运维总部不一致的政策和理念,甚至唱反调误导受众;
6、任何学者不得未经授权擅自在学者群、官方群、交流中心、合作社等既定场合之外使用公***网络有关专属名词与标志,也不得擅用在个人企业、机构、商品、包装及其宣传资料上谋利或误导消费者。
群组言行 :
1、学者必须按所在地就近原则进入至少1个官方群或学者群,作为对云账本学者大会之外获得官方信息的辅助渠道,以便及时了解更多正确的公***网络信息和参与“全国学者代表大会”选举;
2、学者在官方群或学者群,须严格遵守群规,自觉接受群主、群管的管理,不得对群主、群管与客服进行嘲笑、谩骂、羞辱、污蔑或攻击;
3、学者不得打着指挥运维、民主与当家作主的名义,在群组等场合宣扬无政府主义和极端自由主义的思想与言论,不得对运维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主决策进行歪曲宣传与煽动抵制;
4、学者不得在群组发布低俗、暴力、黄色、赌博等违法信息及个人消极言行,不得发布唱衰公***网络前景等消极言论,不得发布存在误导及有煽动嫌疑的信息,不得发布其它平台。
公***网络监察制度:
适用于对公网外人员,公司,群组或机构行使追债权利的。网监全称为“公***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它隶属于网络安全监察局,职责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等。负责接受有关单位和用户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报告,查处公***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等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利用计算机实施的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案件。
保障网络安全:
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