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查站拿烟花怎么处罚

北京市有关烟花爆竹管控的规定比较严格,私自携带、存放、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如果在进入北京市的检查站被查获携带烟花爆竹,一般情况下,将被要求主动交出烟花爆竹,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为,一般会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根据情节轻重而定,一般不会少于200元。

2. 没收烟花爆竹:被查获的烟花爆竹将被当场没收,不予返还。

3. 受到警告或拘留:如果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可能会被警方作出警告或拘留的决定。

需要提醒的是,为了避免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建议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不要私自携带、存放、销售、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