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应当强化受托管理责任什么履行管理义务
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应当强化受托管理责任诚信、谨慎履行管理义务。
资管业务中,投资者将财产委托给管理人通过专业管理获取投资收益,资管业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符合信托法律关系的特征,管理人作为受托人对作为投资者的委托人承担信义义务。但信义义务具有抽象性,须结合个案进行具体判断。
资管计划到期后投资者损失的确定一般应以清算为前提,但管理人长期未履行清算义务且无证据证明尚存在可清算资产的,可合理认定投资者损失已客观产生。为客户提供证券、基金及其他金融产品,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管理人因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后,若资管计划清算完成后仍有可分配资金的,管理人按赔付比例扣除相应款项后将剩余资金依约向投资者分配。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
资产管理可以定义为机构投资者所收集的资产被投资于资本市场的实际过程。虽然概念上这两方面经常纠缠在一起,但事实上从法律观点来看,资产管理者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机构投资者的一部分。实际上,资产管理可以是机构自己的内部事务,也可以是外部的。
资产管理发展概况
近年来,随着国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怎样配置资产、管理财富的问题迎面而来。未来5年我国资产管理机构的竞争态势将有所改变,银行仍为中坚力量。得益于直接融资的提速,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将较快增长,而依赖于通道业务的资管机构则面临转型。
截至2015年底,中国各类资管机构(包括银行理财、信托、保险、券商资管、公募基金以及基金子公司在内)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约93万亿元,过去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1%。2020年预计将达到174万亿元人民币,2015-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