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年限为几年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其中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部分省市为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这一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是合适的。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

义务教育的定义:是根据我国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一)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二)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三)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