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上盖什么章才有效?

收据上盖财务章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且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收据一般要加盖财务章。收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属于合法凭证。

但是一般情况下,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可以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等事项,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收款收据虽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不强,所以很多单位都只认发票。

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内容完整、其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收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般日常的收据应具备

(1)交纳人

(2)收款人

(3)交付原因

(4)内容

(5)时间

收据上写明以上五项必备要件,收取人签收盖章后就可生效。收据作为收款的证据,只要符合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三个特征,就具有法律效力。在进入司法程序后,收据还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先进行质证。

收据样本:

收据 编号:

兹收到 某某某 (某某)包押金,人民币:(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小写: 元),此据。

单位::

经收人:

年 月 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