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和自学考试有区别吗?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可见,司法考试是一种法律资格考试。通过考试者,将获得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条件。 另外根据《公证法》的规定,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自学考试通过者将获得同层次的毕业证书。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按《中华人民***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高等院校授予相应学位。

拿到本科法律自考文凭后,再拿律师资格证不能免考一些科目。

司法考试科目如下:

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