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7亿资金,马伊琍立即解约并道歉,网友:一个道歉就够了?

2021年5月15日,马伊琍工作室发表道歉声明,

声称自己代言的某品牌奶茶加盟店涉嫌违法犯罪,

也第一时间进行解约,并积极配合相关机构进行调查,

同时告知受害者,积极维权,

马伊琍工作室会极尽全力协助大家维权。

这个瓜吃得还真的有些惊讶,

毕竟马伊琍给大家的形象一直都是非常良好的,

这突如其来的公告简直惊掉了众人的下巴,

也引发了大家的热议。

作为公众人物,

正是有着良好的个人形象,

网友们才会选择相信她。

可是,这次马伊琍却是翻了车,

栽到了“套路加盟”上,伤了不少人的心。

接到警方通知后,马伊琍方态度还算端正,

第一时间表达了歉意,一副自己也是蒙在鼓里的样子。

马伊琍工作室还表示,在对该品牌代言前有过核查,

但是筛查不够长期、全面、细致,存在工作疏漏。

对于这个声明和道歉,

网友们表示,不能用一个道歉就能解决了的。

从声明中,可以看出马伊琍也是被蒙骗了,

但她只是第一时间向该品牌提出了解约,

却并没有表达会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仅仅只是支持受害者积极维权,

她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试问?如果涉及欺骗,马伊琍你难道不是受害者吗?

作为品牌代言人,

该品牌出了问题,代言人也是难辞其咎的。

解约、道歉,不应作为代言逃避应有责任的口头禅。

从网友们的热评上,我们可以看出,

大家对明星代言出事后的道歉已经开始麻木。

不应该只是为了赚钱而去做代言,

作为演员,更多的应该是演技的提升,

为大家带来更多优质的作品,

而不是接一大堆广告和形象代言。

明星代言出问题,这不是第一次,

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早在2004年,著名影星刘晓庆 就因某保健品的代言而翻过车。

当时,该保健品未达到宣传效果,

请到了刘晓庆作为代言人,

将她拿着该产品的照片放在宣传册中,

并且还在照片的右上角签上刘晓庆大名。

通过刘晓庆的极力推荐,

名人效应下,消费者购买了该保健品。

不过,在消费者服用了该产品后,

不但没有取到良好效果,反而出现了恶心头晕等一系列不良反应。

而著名的相声演员郭德纲也因代言翻过车

2007年郭德纲代言了某“藏密排油”产品,

打脸的是,该产品在央视3.15晚会上被列为假冒伪劣产品。

面对消费者指责,郭德纲也勇于承认了错误,

坦言今后会“谨慎代言”,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艺人。

作为代言污点,该产品也多次在他的作品中出现用于自嘲,

一副幡然醒悟的样子。

不过,很有意思的是,一边自嘲自己的失误,

另一边却记恨上了央视,从那以后,和央视没了任何合作。

傻根形象出道的王宝强 ,给人的印象是忠厚老实,

对于这样的人,其代言的产品不应该是假的吧!

也正是消费者们这样想,所以他也在这上边载过跟斗。

2009年,王宝强代言了河南绿业电脑学校石家庄分校,

宣传中,学生们毕业后,单位都是抢着要人,

并且还会发给学生一千五元的就业补助金。

就在2009年8月,王宝强还特意来到学校,

为新入校的学生发放了笔记本电脑,

并发表讲话,吹嘘该校教学质量一流,师资力量雄厚等。

可是,一个月后,9月15日,

当快要毕业的两百多名学生齐聚学校时,

该校已经没有负责人,也是人去楼空。

辛辛苦苦读了两三年,

学校当初的承诺和补助金拿不到不说,

最主要的是连毕业证都没拿到。

范冰冰,曾经的“范爷”、“戛纳女王”,

2018年代言“玉茶坊”翻车

因为“偷税漏税”而陷入舆论风波中的范冰冰,

虽然少在荧屏上现身,但一心想要复出的她还在努力挣扎。

2018年,范冰冰代言了“三三”集团旗下的一个融资项目——玉茶坊。

该项目经营玉器、茶叶等三三品牌,

广告词虽然唱得好,可实际上却被曝为欺骗。

高端大气的宣传,实质成了将低端伪劣商品通过:

包装、左手倒右手、虚拟交易、炒作等一系列手段,

将原本低劣的玉器产品硬生生卖成了天价。

其次,还通过虚拟市场,发行原始股票,

炒作稳升不赔,吸引小白投资者疯狂买入。

再者,多地方交易,

建立多个交易所,关闭一家交易所,

然后立即在另一个地方再开一家交易所。

这种打着名人旗号进行非法j资的平台,

作为明星代言人是很难自圆其说的。

因为普通老百姓很多都是相信明星,

所以才会放心大胆地去买入。

然而,这些仅仅只是几个典型代表,

还有很多明星都陷入过代言风波。

包括 邓婕代言的“三鹿奶粉”,也因其中含有“三聚氰胺”而深陷其中,

孙红雷为某“二手车”平台代言,其网站的宣传涉嫌虚假不实信息,

张凯丽代言的“足力健”根本不防滑,

姚明代言的保健品“汤臣倍健”涉嫌夸大宣传和不实宣传,

汪涵代言的某APP 等等。

曾经有过这么多的案例,

为什么类似的悲剧还会重演呢?

究其原因,在现行的法律法规范围内,

没有规定明确作为代言人会负有连带责任,

根据《广告法》和《关于非法j资的解释》等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中规定为:作为代言人,

是要在“明知”、“也知”,情况下还在进行宣传,

这样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简而言之, 当代言人清楚知道该产品不实,或者存在违法违规时,

主要自己及时退出,不再代言即可逃避相关责任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明星代言的产品一出问题,

她们就立马声明已经解除合同,并且向外界道歉,

将自己也宣传成一个受骗者的形象。

你们受欺骗了,但是你们的代言费已经拿到手了,

可是消费者呢?

听信了你们的宣传,信任了你们话语,

买了产品,损失了金钱,

你们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他们该去找谁呢?

损失了,能追回来是万幸的,

如果追不回来,那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毕竟生活还得继续。

回到马伊琍代言奶茶店这件事上来,

一个靠着假象,花钱雇一伙人来排队购买奶茶,

造成奶茶店生意非常火爆的形象,

吸引投资者加盟。

这么多的人购买,每时每刻排着长长的队伍,

作为代言人的马伊琍,你有去过去现场吗?

这些人是不是真实购买力存在,是不是自然客户?

你有喝过他们的奶茶吗?

他们的奶茶优势在哪里,有没有过对比,值不值得推荐加盟?

你有去他们合作成功的加盟店走访过吗?

合作成不成功,后续服务是否跟得上,承诺有没有兑现?

法律上你们可以规避,

行为上你们也可以及时道歉挽回声誉,

可无辜的消费者呢?

损失的,可能是他们一辈子的心血,

有的甚至因此而家破人亡。

作为明星,不要求你们不代言广告,但希望你们能亲身体验后再进行代言吧!

作为消费者,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跟从,需要有自己的判断力,对于明星不能一叶障目。

作为监管机构,希望你们能加大管控力度,加强执法,将自己的工作职责真正履行起来吧!

对于明星代言,你怎么看呢?

你会因为喜欢某个明星而喜欢她代言的产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