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女兵的历史!
1996年,一位名叫克赖尔·塔尼娅的妇女申请加入国防军作战部队,报告交到上司手中遭到拒绝,因为根据当时德国的《士兵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妇女不能在军队中从事能够接触武器的工作。塔尼娅认为这是“歧视女性”,于是向法庭提起诉讼。官司从德国地方法院一直打到欧洲法院。2000年1月,欧洲法院作出裁决,要求德国对相关的法规进行修改。德国议会随后对《士兵法》和《基本法》进行了修改,允许妇女自愿参加作战部队。
女兵加入作战部队,对德军将是一个挑战。毕竟男女经常在一个作战部队训练、生活,指挥员与女军人之间、男女军人之间、女军人之间怎样相处,必定会碰到许多新问题。值得称道的是,办事严谨的德国人在女军人到作战部队之前,已对男军人进行了性别训练,让他们不要对女性怀有歧视;与此同时,女军人也接受了如何适应作战部队环境的培训。至于指挥官在对待女军人问题上,也受到三点告诫:一是要注意女军人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性,同时鼓励她们克服自身的弱点。二是要教育男军人尊重她们,特别是不要伤她们的自尊心。三是要在两性关系上正确引导,绝不允许在同一作战部队出现恋爱事件。
此次德军允许女军人到作战部队服役,意义和影响不可小视。从两性角度看,这是提高男女平等的一大举措,今后可能会有更多的国家仿效德军。
基于历史和传统的原因,德国《士兵法》和《基本法》曾规定,女军人只能从事医务或军乐队工作,不能在军中从事能够接触武器的工作。据德国国防部向北约军事委员会提供的数字,目前,德国女军人有4512人,占全军总人数的1.1 %。除57人在军乐队服役之外,其他女军人均在陆海空三军医务部队服役。一些日益重视女权的德国女子们,早已对这种现象产生了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