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思想道德和法律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法律和道德二者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同发挥作用。
思想道德与法律都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两者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服务于一定的经济基础。
人类的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
扩展资料:
思想道德与法律关系:
1、目的一致。
道德和法律都是行为规范,都是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二者都是重要的社会调控是手段。两者在根本目的上具有一致性。
2、内容转化。
道德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维护社会秩序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道德,是必须遵守的道德;另一类是有助于提高人的精神素质、增进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较高要求的道德,是应当遵守的道德。前者通常上升为法律,也是法律所调整的内容。
3、功能互补。
道德在调整范围上对法律具有补充作用。有些行为不宜由法律调整或者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同时,法律在约束力上对道德具有补充作用。相比法律,道德的约束是软约束,因此,重要的道德转化为法律,就可以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4、相互促进。
法律对传播道德具有促进作用。法律的实施,往往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观念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