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前湖南自考法律专业专科有哪些科目

2000年以前湖南自考法律专业专科的科目有民法、法制史、国际法、宪法、婚姻法、法律逻辑、政治经济学、哲学、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法学基础理论、法制史、国际法、宪法、婚姻法、法律逻辑、政治经济学、哲学、物权法、侵权责任法。

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在能力方面,学生应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实务及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