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有关房屋公用走道占用问题

你好!我是曹律师。房屋公有走道占用问题在法律上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而不属于不动产相邻关系问题。

公用走廊属于整幢楼的业主的***有部分,业主有权按照“持有份”***同行使或轮流使用该***有部分,所谓“持有份”指的是专有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积的比例。你所谓的占有公***部位指的是使用建筑物的***有部分。你可以把热水器安置在走廊,没有侵占公用部位,属于正常使用,但不能影响邻居的通行或者有影响通行的可能。而从你的描述中,热水器好像有漏水的可能,而且还有排水的管子,这就很容易影响通行,建议不要安置在走廊上。

相关法条:《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有部分享有***有和***同管理的权利。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远亲不如近邻,而且一般住户不会把热水器装置在走廊上的,可能你的情况特殊,但应该想想其他办法。最好装在室内,而去解决易漏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