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消防法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1、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3、截至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开始实施相应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安全,制定本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部分内容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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