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最根本的目的是
伦理学最根本的目的是协调人伦关系的学问,因为从伦理学的视角看利益,其核心问题就是正确调节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同体)利益的关系,这种调节不是简单要求个人利益服从社会利益,而是以利益正当性为标准,实施双向调节,这是伦理学的主要任务;利益关系的调节常有经济的、法律的、政治的、伦理的等方式,这些方式相比较而言,经济的方式注重利益的最大化、政治的方式注重利益之上的权力干预、法律的方式注重合法权利的维护,伦理的方式注重社会利益的大体均衡;均衡是一种伦理的境界,更是一种调节方式,其调节的特殊性在于,由“有利方”或“多利方”向“不利方”或“少利方”平衡,从而避免“穷者更穷”、“弱者更弱”;利益均衡的伦理目标是和谐,和谐是伦理学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天然具有理想主义的情怀,但决不是空想或幻想,而是基于实践理性可行动的战略,有自身的“所指”与“能指”,这就是全面的和谐、相对的和谐、手段的和谐、过程的和谐,这本身构成和谐的伦理秩序,就是伦理学的宗旨与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