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合法吗?
父母财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在法定继承中通常是不合法的。但是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父母名下的财产,父母可以自行处分,不受到子女的干涉。
法律依据
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所以父亲生前订立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形式的,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如遗嘱规定只给儿子不给女儿的,父亲去世后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依照遗嘱执行只给儿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如果父亲在生前没有订立遗嘱,过世后,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法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