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草案征求意见阶段期限

法律分析:按现行的规定,每次征求社会意见的时间为一个月。一部法律或法律的修改,需要经过三审,每次征求意见都是一个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规章,起草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并对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措施。

法律依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第十五条 起草规章,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起草规章,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将规章草案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起草专业性较强的规章,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