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的性质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主要研究法的抽象概念和理论,体现了一定时代的法的精神和理念,为研究法律制度、推动法学发展提供方法论,体现一个国家的法学意识形态。

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同发展规律和***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法理学不可简单地被界定为“法律是什么”这一问题回答的大全。如果法理学只有这一个核心任务,那么2500年前的古希腊就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