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违规聚集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依据法律规定,疫情期间个人违反规定开展聚集性活动的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情形,公安机关有权对其处以警告及罚款,情节严重的还有权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防控绝不能松懈,任何疏忽都会让病毒趁虚而入,任何麻痹都会使无数人的努力功亏一篑,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绝不能掉以轻心,做到不组织、不参加大型聚会、聚餐活动,避免到人群密集或通风不畅场所,不在人员聚集场所长时间逗留,请大家一起携手***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