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宪法学怎么学

清华大学梅贻琦校长说过,“大学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此言极是。大师的职责在于传道、授业、解惑。所以宪法的学习要从听大师们的授课开始,这叫取乎其上得乎其中。作为后生晚辈要听先生们讲什么呢?我以为首先要领会他们的宪法思想。思想是心灵的积淀,是对宪法观念、精神、价值的总结。人人生而自由平等,每个人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一些基本权利如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正是为了保护这些权利我们才成立政府。政府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权。人权对政府有先在的约束力。当政府违背这一目的时,人民有权推翻政府。这些宪法思想闪耀着人类智识的光辉,指引后人不断追求“光明与真理(耶鲁大学校训)。其次要学会他们的问题意识。爱因斯坦认为,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在学习中,我们通常区分知识和问题。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这里的知是对无知而言的。我们掌握的宪法知识越多,就拥有了更多分析和解决宪法问题的能力。不过这并不能代替对宪法问题的思考。因为真正的宪法问题意识需要大师们的点拨,需要“在不疑处有疑”(胡适语)的顿悟,需要“苦吾身以为吾民”的情怀,需要“认识你自己、凡事勿过度”的把握。再次要意会他们论证问题的方法。在西腊语中,方法指通向正确的道路。从宪法哲学上追问规则的正当性、合法性;从宪法规范上解释文本的文意、逻辑、内涵;从宪法适用上探求宪法秩序被遵守、被维护的状态;从宪法史上找寻制度和规范的成因。上述这些方法,往往成为宪法学人惯用的论说手段。

“阅读是为了活着”法国作家福楼拜的断言揭示了学习的意义。人胸中久不用古今浇灌之,则俗尘生其间,照镜子觉面目可憎,对人说话亦觉语言无味(黄庭坚)。有人说,读书有三条路:学问以自修为主;不明白处则问之;将人生忧患与书本知识相勾连。我以为此言不谬。具体来说怎样阅读宪法书呢,有以下数端值得关注。

第一、读好书,念名著。林语堂先生调侃,我只读极上流的书或极下流的书,中流的不读。宪法是西方人发明的,她既是西方政治文明的产物,更是西方宪政思想家们智慧的结晶。所以法国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英国人戴雪的《英宪精义》、惠尔的《现代宪法》,美国人汉密尔顿的《联邦党人文集》、托克维尔的《论美国式民主》,日本人芦部信喜的《宪法》等都是值得精读的上品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