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 及其他各大海事组织2008年发布的新法律法规及规范
本人所在的杂志内容,送你使用吧。最好加分哦.......
涂装保护新标准的实施与地方造船企业的出路
---写于涂装新标准第二阶段开始实施之日
今年7月1日是国际海事组织(IMO) 2006年12月8日正式通过《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散货船双舷侧处所保护涂层性能标准》(PSPC)进入第二阶段的强制实施之日。从7月1日开始,涂层新标准的强制实施范围将从签订造船合同的船长90米及以上的散货船和150米及以上的油船,扩大到签约的所有500总吨以上散货船、油船和集装箱船等船型。对于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始建造和2012年7月以后完工的所有船舶也均适用该标准。
笔者曾于2007年在《船艇》杂志2007年第三期撰文《山东地方造船企业直面生存挑战》,分析了山东造船业的现状,同年又在《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杂志10月号撰文《涂装新标准的实施与企业信息资源的整合》,认为“造船企业特别是地方中小造船企业必须充分理解涂层保护新标准的内涵,认识到实施涂层保护新标准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向深化生产设计、构建信息平台、整合企业资源、培育社会化造船氛围等方面寻求效益最大化。”时至今日,在涂层保护新标准通过一年半之久,造船企业特别是地方中小造船企业准备得怎样,应该是每一个关心我国造船业发展的人所关心的事。
一、现状与差距
笔者有幸接触许多地方中小造船企业的管理者,也曾有机会与地方船舶管理部门人员进行交流,言谈举止,感触颇深,随着涂层保护新标准实施节点期的逼近,我国造船企业特别是地方中小造船企业目前的应对准备令人堪忧,就山东造船企业的发展形势来看不容乐观。
企业认识不够,行业引导不力。笔者曾与部分船厂负责人交流,大多数船厂负责人对涂层保护新标准流露出一种新鲜感,少数船厂负责人甚至认为只是技术质检部门执行的技术规范。山东省船舶行业协会曾就应对措施、转模建制、完善船舶配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至今许多基层政府决策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仍对引资扩能表现浓厚兴趣,对现有企业如何应对挑战、进行整合乏力。
整体素质滞后,创新力度不足。涂层保护新标准虽然规定的是涂料和涂层本身质量,涉及涂装工艺设施、涂料及涂装工艺、实验测试设备、涂料和涂层检验及认可、验证及检查机构、检查人员资质及其认可机构等诸方面。但是笔者认为,要达到涂层保护新标准要求,这并不是一个纯技术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企业必须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其中企业造船模式、涂装工艺设施以及涂装工艺技术的现代化程度和企业信息资源整合程度等应该是首要解决的瓶颈。然而,据了解山东造船企业除黄海造船有限公司近几年按现代造船模式的要求,投巨资改造了传统的工艺流程,新增现代化的涂装设施12000平方米,深化了生产设计和进行企业信息资源整合,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但是其它船厂不是因为资金不足,就是因为认识不够,满足涂装保护新标准的工艺设施尚不具备,企业尚未转换造船模式,企业信息化资源整合更无从谈起。
承接订单转缓,市场竞争堪忧。2007年中国造船业可用 “市场火爆,产能激增”来概括,但在这火爆的市场面前,山东造船业表现如何,根据山东沿海34家船厂的有关数据显示,2007年底,手持船舶订单600多万载重吨。其中手持船舶订单为零的船厂占53%,手持船舶订单不足10万载重吨的船厂占20%。这就是说有近70%的造船企业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山东是经济大省、工业大省、海洋大省,发展造船业本来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理应在全国占有重要席位。但是在发展态势上看,已远远的落后于江苏,手持船舶订单仅为江苏的十分之一。其中历史上已形成的客观原因,一是缺乏大型企业集团。2007年,江苏、上海、辽宁均有造船产量过百万载重吨的企业,而山东省造船产量最多的黄海造船有限公司也不足15万载重吨。二是缺乏大型造船设施。从30万吨级造船坞数量看,江苏2座、上海3座、辽宁2座、山东省也仅北海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一座30万吨修船坞,其余的船坞均在10万吨级以下。三是船舶生产效率不高。造船总装化水平低,生产管理粗放,信息化程度不高。四是配套能力总体不强。主要船用设备依赖进口,多数设备选购于江、浙等地。配套产品缺乏品牌优势,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笔者认为,政府政策引导扶持方向偏颇,部分地方船厂和民营船厂对船舶市场发展趋势和涂层保护新标准等规范重视不够,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不足,船厂承接能力受限,也是制约山东造船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出路与措施
我国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在2007年底已明确指出,目前我国船舶工业面临较大风险,必须加强产业素质的提升,推进战略转型。六大挑战紧逼我国船舶制造行业。“一是世界造船竞争更加激烈;二是国际船市调整压力加大,世界造船能力快速扩张,供需矛盾将成为突出问题;三是国际造船规范、标准不断升级,我国船舶工业应对能力面临严峻考验;四是人民币持续升值,汇率风险不断增大;五是人力资源紧缺问题日益突出,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压力;六是利率上调等宏观政策方面的风险因素增加。” 进入2008年后,市场形势的确不容乐观。一是全球主要资本市场震荡加剧,国际经济贸易增速趋缓。特别是美国次级房贷危机,给国际造船市场带来负面影响,船东出现因融资困难而弃单的现象,市场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以及潜在风险增加。二是国际造船新标准新规范对我国船舶工业产生较大影响。企业现有的设计能力、管理水平、工艺条件面临新考验,特别是涂层保护新标准等国际规则的相继出台,对船舶安全性能的要求提高,导致企业造船成本增加。三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对船舶工业发展影响较大,资金紧张成为制约工业经济运行的突出因素。出口退税率总体下降,人民币汇率持续上升等因素,也对造船企业成本结构和船价竞争力可能产生较大影响。铁矿石、煤电油运和劳动力价格普遍上涨,加之贷款利率上调,导致造船成本大幅增加。四是世界造船市场波动使新上项目面临能力过剩风险。近年来,世界造船能力快速扩张,一旦船市回落,能力过剩的问题必将显现。地方中小造船企业的出路何在?
求专求特,挖潜增效,联大求强。面对市场形势,必须重视和研究涂层保护新标准等国际规范和规则,树立紧迫感,抢抓市场机遇,准确进行市场定位,确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发展模式。针对企业实际,发挥企业优势,实施错位竞争,走求专求特、挖潜增效之路。与国内知名的大企业集团整合,与国内外大专院校进行产学研结合,按现代造船模式的要求进行改造,按涂层保护新标准等国际规范和规则建立新的工艺流程和增加工艺设施装备,奠定做精做强的基础。
抓住源头,强化管理,提升素质。船舶建造是一项大型、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种不同类型的功能以不同的时空座标交织在一起,“要实现高效造船、精度造船和绿色造船,要满足涂层保护新标准等新技术规则实施的要求,就必须实现设计、生产、管理各领域各专业的信息互通,确保造船分段制造的完整性。”黄海造船有限公司近几年挖潜改造,抓住深化生产设计和完善信息化建设这个源头,使企业创新能力迅速提高,具备了承接和建造大型客滚船的能力,实现了造船能力扩张,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攀升。的确,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技术的日趋成熟,并行制造平行生产成为可能,造船企业的生产体系必然由小而全向社会化和专业化的配套体系发展。造船总装厂、模块和分段制造厂、各种原材料物流和配送中心以及机电设备组装中心的形成,决定不同造船企业必然依据自身资源优势实行整合,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生产体系和造船模式。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涂层保护新标准等新技术规则的要求,才能具备参与国际船舶市场竞争的能力,否侧将被市场所淘汰。
正确引导,助其做强,形成氛围, 地方造船企业毕竟是支撑着我国造船大国的基石之一,地方中小造船企业的骨干企业是在市场经济的激烈拼搏中发展壮大起来的,特别是民营中小造船企业有着国有企业无法媲美的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活力,其社会贡献率与国外资本进入形成的分段制造企业要高得多,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打造和谐社会局面中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作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地方中小造船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充分认识国际造船***同结构规范、涂层保护新标准的实施和造船基本要求在企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利用有限的资金按现代造船模式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在增加涂装设施的同时,有步骤地进行信息化建设,从而做到挖潜、改造、增效,做到投资少,见效快,使更多的地方中小造船企业成为明天我国造船行业的具有活力的生力军。政府和社会要给与地方中小造船企业以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助其发展壮大,避免被国外资本吞噬,被日益完善的造船新标准新规范新规则所淘汰出局。
解析IMO新客、货船海损保护新标准
Analysis on IMO New Protection Standard of Average for New Passenger and Cargo Ships
新规出台:
国际海事组织(IMO)日前宣告: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新建客船和货船的海损保护标准,所有建造的新船都应遵守新技术设计规范,以确保更高水平的破舱稳性。
新规范明确规定,新建造船舶必须具备延伸至整个船体宽度的双层底,只有通过计算能证明船舶搁浅时的安全性达到类似水平,才允许采用无双层底船舶设计。据德国劳氏船级社介绍,在海损的情况下,稳性代表着船舶最终残余的安全性能。稳性的计算不仅仅取决于船舶本身的构造,更取决于船舶的各种装载情况。对于复杂的船型构造以及装载情况,稳性的评估更加困难。新SOLAS2009规范在出台前,成员国各方已就滑油循环舱的布置等规定达成统一意见,以防止船舶搁浅时滑油泄露出船体或者主机吸进海水。
基于目前海损统计数据,新规范将先前的破舱风险评估概念进行了扩展,这对于目前正在设计中的客船与货船,需要重新进行范围广泛的破舱稳性复核计算。新规范还要求,船东应为船上提供专用的破损控制信息,以图纸文件的形式指导船员进行船舶的破损控制。同时,上述“船载”信息也将应用于油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是一项联合国的公约,规定了国际商船必须要满足的最低标准,以及所有可能的预防措施的强制规则,其包含了加强安全的结构性措施和设备配置的技术规范,以确保破舱稳性和船舶安全的整体改进。
相关连接:
据悉,IMO自2005年就起已开始研究改进船舶破舱稳性技术保护措施,该新规范的出台必能对客货船提供更完善的保护措施。
2008年7月29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决定将所有2009年1月1日后建造的新船都须遵守新技术设计规范。在最新修订的SOLAS规范中,先前的破损风险评估概念得到了扩展。基于目前的海损统计数据,IMO认为必须制定出更好的方法来评估船舶在破损时的剩余稳性。现在该方法不仅应用于货船,也同样适用于客船。新规范明确规定,此类船舶必须具备延伸至整个船体宽度的双层底。只有通过其它计算方法能证明船舶搁浅时的安全性达到类似水平,才允许采用无双层底船舶设计。
主机下方的滑油循环舱也不例外。对于滑油循环舱的布置,必须确保其与龙骨线之间的距离至少在500mm以上,这点尤为重要。各方已就新SOLAS 2009规范中的规定达成统一意见,以防止船舶搁浅时滑油泄漏出船体或者主机吸进海水。后者毫无疑问会导致主机动力丧失。一般情况下,丧失了动力的船舶犹如一摊废铁动弹不得,只能弃之于风浪。如果事故发生在沿岸地区,不但很快导致船舶全损,而且还会对海洋环境造成严重的后果。
SOLAS更为严格的新规范将于2009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决定性要素是龙骨铺设日期。所有该日期之后铺设龙骨的船舶必须符合新规范的要求。对于目前正在设计中的客船与货船,有必要重新进行范围广范的破舱稳性复核计算。此外,新规范还要求为船上提供专用的破损控制信息,以图纸文件的形式指导船员进行船舶的破损控制。IMO要求中一项新规定是:上述“船载”信息也将应用于油船。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是一项联合国的公约,规定了国际商船必须要满足的最低标准,以及所有可能的预防措施的强制规则。SOLAS包含了加强安全的结构性措施和设备配置的技术规范,以确保破舱稳性和船舶安全的整体改进。
目前,有关方面正在为SOLAS 2009规范制定技术说明,并在11月举行的海上安全委员会会议上作出正式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