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韩国离婚程序

随着国家的开放的政策的持续的继续进行,国家间的交流和国际间的交流也是越来越密切,那的对于中国国籍的人口都在韩国要走离婚程序如何走,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夫妻在韩国离婚程序,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一、夫妻在韩国离婚程序

需要到领事馆申请离婚,领事馆现场审核双方的离婚申请材料后,符合离婚条件会在当场签发离婚证。经过现场审核不符合离婚申请条件,会给“通知书”结束离婚申请。如果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没有到领事馆办理离婚证,也会当做不离婚了结束离婚申请。

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夫妻双方护照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各1份:每人1份)

(二)夫妻双方韩国登录证或签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丢失了,要写个人声明)

(四)夫妻双方的2寸单人彩色证明照各2张(不是合照!)

(五)离婚协议书1份(自由书写,要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协商好了财产、债务和抚养权问题、保证真实性和愿意对虚假陈述承担法律责任的内容)

三、什么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需要到领事馆申请离婚,领事馆现场审核双方的离婚申请材料后,符合离婚条件会在当场签发离婚证。经过现场审核不符合离婚申请条件,会给“通知书”结束离婚申请。如果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没有到领事馆办理离婚证,也会当做不离婚了结束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