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政策豚鼠在禁养目录吗
法律分析:豚鼠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允许用于药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养殖。
允许非食用养殖的19种野生动物:刺猬、猪獾、狗獾、豚鼠、蓝孔雀、海狸鼠、黑眶蟾蜍、中华蟾蜍、齿缘龟、缅甸陆龟、锯缘摄龟、眼镜王蛇、乌梢蛇、黑眉锦蛇、银环蛇、灰鼠蛇、尖吻蝮、滑鼠蛇、眼镜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