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夫妻离异政策
农村拆迁夫妻离异政策如下:
农村拆迁房如果是夫妻***同财产的,则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拆迁房本就不属于夫妻***同财产的,则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对于拆迁,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本身就属于夫妻***同财产的,则拆迁房也属于夫妻***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本身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一般拆迁房也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拆迁补偿政策是按照人口进行补偿的,则妻子也对拆迁房享有份额。
拆迁发房离婚分割情况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