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影视文化众筹当前存在哪些风险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8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影视文化众筹平台***62家,成功筹集资金4.06亿。影视文化众筹作为影视文化行业的新型投资方式,不仅为影视文化融资方提供了新型融资渠道,帮助中小成本影视剧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和实现草根拍摄影视剧的梦想,同时给予普通投资人投资影视的机会。
总体来说,影视文化众筹更加大众化,回报方式更加多元化,除了能获得资金收益,还能获得周边产品等贴近影视拍摄的附加福利。尤其近一年来,影视文化众筹越发炙手可热,投资人在获得可观收益的同时也有机会圆电影梦,但是投资必然伴随风险,影视文化众筹也不例外,主要风险如下:
1. 回报周期性长
影视剧拍摄制作本身周期较长,从剧本挑选、剧组组建、拍摄、后期制作到广电审批、定档上线整个过程较漫长而复杂。影视文化众筹项目往往又因广电审核不通过和排片等不确定原因存在跳票的可能性。如2013年在点名时间成功众筹的《大鱼海棠》就历经3年的时间才定档院线上线。而且投资人的部分回报收益只有等到影视剧上映之后才能收到,因此投资人获得回报时间往往会很长。
2. 影视投资自身的高风险
影视剧拍摄投资自身就有高风险。国内每年都有许多影视剧拍摄,但是真正上映的影视剧仅少数,而有盈利的影片更是少之又少。以电影为例,2016年上半年上映的影片约为192部,票房排名前十五的票房总额占总票房的70%,可见,绝大部分票房市场是被少数高票房所瓜分。而以收益权作为回报方式的影视文化众筹的最终收益又与影片的票房直接挂钩,影响票房又有市场偏好、同期上映的电影、上映档期和排片时间等不确定因素。如果影片票房不理想,投资人很可能就拿不到收益,甚至是血本无归。
3. 投后管理不完善,透明度差
影视文化众筹平台的运作机制并不完善,从上线前的审核到投后管理都并不成熟,存在平台尽调审核缺失和投后管理不完善的操作风险和平台与项目方诈骗的道德风险,尤其是投后管理。目前众筹平台的投后管理均不完善,甚至是缺失。而项目方又往往不愿意主动去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投资人也因此无法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没有项目各方面的足够知情权,比如拍摄预算很高,但在实际拍摄中只用很少的钱,而投资人无法知情。
4. 监管政策不完善
目前国内监管层并没有出台众筹相关的具体监管政策。若影视文化项目采用股权众筹方式,则需要遵循《证券法》,符合非公开发行以及累计参与人数不得超过200人等要求。另外,影视文化众筹在某些以收益权为标的的项目中存在非法集资的可能性,同时,又因为法制并不完善,投资人的权益并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如果出现问题,投资人往往会维权无门。
总之,国内互联网影视文化众筹仍属于起步阶段,这种互联网融资新模式对于已经较成熟的电影工业来说,覆盖到的制作成本十分有限。并且监管方面仍还不够完善,尤其在平台审核和投后管理上,存在项目方欺诈的可能性,项目本身为债权标的还是股权标的披露不明,另外影视投资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收益受票房或点播量的影响较大,而由于观众的喜好和排片等原因,票房的不确定性又较大,每年能真正盈利的影片仍是少数。广大投资人在投资影视文化众筹项目圆电影梦的同时,也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