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趁人之危 案例

乘人之危: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

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

(1)乘人之危的要件有三:

①一方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

②逼迫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③严重损害对方利益。法律教育网

(2)乘人之危的法律效果是:

①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②因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法律行为无效。

例如,甲不会游泳落入水中,乙对其喊拿1000元救你上岸,甲慌乱中表示同意。那么乙的行为就属于民法上的乘人之危,甲、乙达成的救人协议就是可撤销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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