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证函是什么

询证函是由审计师或其他鉴证业务执行人以被审计者的名义向被询证人发出的,用以获取被询证人对于被审计者相关信息或现存状况的声明;询证函被分为银行询证函、企业询证函、律师询证函和其他询证函,其中银行询证函又分为积极式询证函、消极式询证函。

询证函有没有法律效力

1、具有法律效果,可以作为证据;

2、《询证函》的法律性质判断,究竟是对账函还是催款函,在于文义内容是否有体现催讨还款、主张权利的明示或默示意思表示,包括“请尽快依约支付”等抽象表述方式,而不在于“仅为对账而非催款结算”是否积极表述或不表述。

询证函的作用与目的是什么

1、从询证函的作用来看,询证函的目的是确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未提出任何异议,并进行了确认;

2、之后又以债权超过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审计的结果就不能保证真实客观,询证函的将无法起到对应收帐款进行确认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