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做事还乱收费,业主应该如何团结起来维权?
现在网上对物业公司负面评价太多,甚至好多人都说,应该取消物业公司,有街办、或者社区组织业主自治,原因呢?大都是物业不做事、乱收费,那么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如何维权呢?
法眼扫描作为一名执业28年的资深律师,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物业公司应该立于服务业主,但现在主要是管业主
1、物业公司大都是开发商办的
开发商在出卖商品房的时候,考虑到后期的业主接收工作以及维修公司,大都自己设立一家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一方面是为了善后,业主有问题最好在物业公司进行消化,免得投诉到新闻媒体或主管部门,那样对开发商更不利;二也可以再次利用物业服务挣钱,毕竟卖房子是一次性买卖,而物业公司是细水长流。
2、物业公司因为作为法人,面对单个业主,有自己的优势
物业公司有管理人员,有保安,有保洁人员,有水暖工等维修人员,是一个比较大的公司,面对业主当然有自己的优势,在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单个业主维权是处于劣势的。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经常打折扣,就拿法眼扫描遇到的情况来说吧,法眼扫描住在顶楼,有次遇到楼顶漏水,就找物业要求维修,物业说应该动用大修基金,但因为有2户没交,所以不能动用,建议法眼扫描去找那2户去收,收上来再研究。
呵呵,等收上来都黄花菜凉了,最后法眼扫描只好自己花钱修了楼顶。
3、物业公司巧立名目乱收费
物业公司现在收取的停车费、地库车辆管理费、装修保证金、工人出入证、线路损耗费、上门维修费等等,有的收费根本就没有经过物价局的审批。
如果物业公司收费后,能提供优质服务也行呀,但根本做不到,小区的环境脏乱差,门禁管理如统放羊,有的小区经常丢东西,有的小区狗半夜乱叫也不管,让业主很头疼。
二、业主如何团结维权?
1、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看看业主委员会能和物业公司谈判,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维护业主的利益。如果物业公司不能很好地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则业委会也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所以,一个小区应尽快成立业委会,把那些热心肠,也愿意为业主服务的人选为业委会委员,这样的业委会一定会站在业主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2、敦促物业公司公开账簿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
(八)对物业***用部位、***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用部位、***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业主有权利知道物业公司收了除物业费以外的其他钱的使用情况,比如电梯广告费、小区快递费、小区楼宇广告费等,按说这些钱都应该是业主的。
业委会应该和物业公司约定这些钱的归属,到底归谁?法律上规定是全体业主的,那就应该让物业公司拿出来,大不了给物业公司一部分管理费用。
3、业委会应聘请律师作为日常法律顾问
业委会也可以聘请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业委会和业主提供法律帮助,让律师利用专业知识为业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