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流程

法律分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是要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第二步是保险公司在接到通知后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第三步是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投保人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及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第四步是投保人对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清单进行签字确认。如果双方对赔偿事项有争议,投保人可以拒绝签字。第五步就是保险公司在十日内支付投保人签字的定损清单的金额。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