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最低工资标准

江西南昌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四类区域缩减为三类区域,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二类区域由1430元/月调整为1580元/月,三类区域由1340元/月调整为1470元/月。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一类区域由15.3元/小时调整为16.8元/小时,二类区域由14.3元/小时调整为15.8元/小时,三类区域由13.4元/小时调整为14.7元/小时。

最低工资是指:

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

综上所述,南昌市为一类地区为1680元。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一类区域18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8.5元/小时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二类区域17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7.3元/小时

南昌市:新建区、南昌县。

三、三类区域161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6.1元/小时

南昌市:进贤县、安义县。

公司没有达到最低工资要求怎么办:

可要求公司补偿差额部分,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