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签字犯法吗
冒充别人签字是犯法的。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冒充本人签字的,如果本人不追认的,则不承担法律责任,由代签人承担责任。如果经追认的,则本人应该承担责任。代替他人签名的,属于一种代理行为,如果本人不知情的,则属于无权代理,本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本人知道别人代替自己签名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或经本人追认的,则该签名对本人有约束力,本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一、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代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享受他人应当接受的教育及取得的学籍,工作,身份及待遇;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掌握教学,学籍管理,户口管理的相关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冒名顶替罪的判刑标准:
1、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是指,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