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
(一)公***产品及供给
“公***产品”(public goods)是一个与私人产品相对应的概念,经济学中对“公***物品”这一概念的专门论述始于美国经济学泰斗萨缪尔森。萨缪尔森在其1954年发表的《公***支出理论的图解》一文中对私人消费品的定义为 “像面包那样,其总量可以在两个以上的人之间进行分配的物品,如果一个人多吃一片就会有其他人少吃一片”。公***消费品指“露天马戏表演和国防之类的,可以提供给每个人,而由个人根据自己的偏好来选择是否消费的物品”。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公***消费品的总量和个人消费品之间是相等而不是相加关系。
朱柏铭教授在其2002年出版的《公***经济学》中对公***产品的定义为,公***产品是指向全体社会成员***同提供的且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收益上具有非排他性的物品和服务。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产品的消费不排斥和妨碍他人的同时享用,也不会因此而减少他人消费该种公***产品的数量和质量。非排他性是指在技术上无法将那些不愿意为消费行为付款的人排除在某种公***产品的受益范围之外;或者虽然可以在技术上排他,但成本很高,以至于在经济上不可行。公***产品可以分为有形公***产品和无形公***产品,无形公***产品如国防、教育、文化、住宅、医疗卫生、社会就业、社会治安、社会保险、生态保护、环境安全、信息公开、司法公正等。公正的法律、政策和秩序等无形服务是公***产品;国家公园、国有道路、自然保护区等有形产品也是公***产品。公***产品供给的高效与公平,是保证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条件。
根据公***产品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程度不同,可以分为纯公***产品、准公***产品,准公***产品又分为俱乐部型准公***产品和拥挤型准公***产品(图1-1)。
图1-1 纯公***产品、准公***产品和私人产品的划分
对于公***产品的供给,市场是失灵的,只能由政府以及政府委托的组织承担。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提供公***服务与公***产品。保证公***产品供给的效率与质量,也是政府的一大要务之一。
1.公***产品的非排他性决定了公***产品应当由政府提供
市场经济规律决定了任何经济主体都是以逐利为主要目的,而公***产品的非排他性特征决定了其不具有盈利性。市场对公***产品失去调控能力,不仅仅是因为它的信息不对称,更重要的是供给者无法从需求者身上获取利益,从而失去公***产品供给的原动力。所以,高效的公***产品通常需要由政府提供,而私人产品则可由市场进行有效的分配。
2.政府具有提供公***产品的义务与责任
从经济学的意义上来说,公***产品的资金来源于所有社会成员,也就是说公***产品花费的是纳税人的税款,公***产品应是由公***权力部门提供的、服务于社会公***利益的物品或服务。但重要的是,政府是提供公***产品的主体,并且必须保证公***产品提供的效率与公平,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公***产品都要由政府来生产。有一部分公***产品或准公***产品如果由多种成分的社会经济主体生产更富有效率,那政府有责任选择最有效率的生产方式,在公***产品的供给中,政府更多的是行使管理与监督职能。
3.公***财政决定了政府提供公***产品的正当性
公***财政理论以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公***需要和市场失灵为逻辑起点。可以满足公***需求的公***产品,通常不能通过市场等价交换的形式予以供应,只能由国家来提供。按照公***财政理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列入政府开支的事项大多属于社会公***需要的层次,主要是为社会提供难以按市场原则提供的公***商品与服务,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财政成为公***财政,政府支出用于社会 “公***”方面成为 “公***财政”下政府支出的基本方面。同时,由于政府支出的范围主要限于为社会提供难以按市场原则提供的公***产品与服务,不能获得全部效益却需要承担全部成本。这就要求有一种与政府支出这种性质相一致的财政收入形式,由于税收取得的无偿性和与之相对应的公***产品与服务享用的免费性,使税收实际上成为社会成员为获得公***需要的满足或为消费公***产品与服务而被强制性支付的一种费用,成为公***财政最基本的和最主要的收入形式。
从政府的角度看,政府代表社会履行了法定的义务,向广大社会成员提供了***同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设施,发生了一定的社会费用,政府就有权力要求纳税人将一部分剩余产品补偿社会费用,以便维持社会的生产和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运行。所以,在政府支出→政府征税→公民纳税的全过程中,存在着一个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交换过程,公***产品与服务的提供和政府税收之间实质上是一种市场式的等价交换关系。个人之所以纳税,是因为消费了公***产品与服务,这是成本与效用之间的有偿交换(不一定是等价交换,因为正如大家所***同认为的作为现代税收的首要原则——公平原则中的效益原则是很难在实际中完全实行的)。纳税人缴纳了税收,也就获得了享用公***产品和服务的权利。
4.政府的社会责任决定了其应该提供公***产品
企业完全可以将获取利润作为其唯一的目标,但是,一个政府的根本职能乃是提供公***产品。从政府的社会责任角度说,政府应该为社会创造体现公平、正义与效率的制度体系,并维护这个体系的正常运转。要保证这个体系的正常有序运转,政府首先要保证其所提供的公***产品是正当的、有效率的,制度体系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公***产品。因此,要很好地履行好政府的社会责任,充当好政府在社会运行体系中应有的角色,政府的职能之一是提供高效、高质且代表公平正义的社会公***产品。
(二)准公***产品及供给
准公***产品是指用于满足公***需要的,或只具有非竞争性而不具排他性;或只具有排他性而不具有非竞争性的社会产品。这类介于纯粹公***产品和纯粹私人产品之间,兼具纯粹公***产品和纯粹私人产品性质的社会产品较为复杂,也正是因为它的复杂性,使公***产品的供给也呈现出复杂性。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供给主体的复杂性。由于它与私人产品的界限很难分清,使准公***产品的供给既可由政府供给,也可由私人供给或者混合供给,其供给机制是最为复杂的;二是外部效应的大小难以控制,准公***产品的收益范围难以确定,外部效应就难以控制,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私人之间的供给责任难以分配;三是准公***产品的性质会随时间、地点、经济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使得准公***产品的偏好不断变化,这类产品的供给要求也只会越来越复杂。
目前,我国准公***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一是准公***产品供给总量不足;二是供给的结构不合理;三是主体供给效率不高;四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准公***产品供给中的错位与缺位。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单一的公***供给模式形成了准公***产品供给的高度垄断,限制了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从而使准公***产品的生产缺乏竞争的压力;另一方面,我国准公***产品定价机制不合理,定价既不能起约束作用,又不能起激励作用,使得准公***产品生产企业没有改进服务,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的压力和动力。
目前,我国在准公***产品方面的垄断与西方国家相比有两大特点:事业单位占有绝对主导地位;在国有经济高度垄断的基础上存在着行政垄断,即行业管理者与经营者是融为一体的。行政性垄断的典型特征是:政府既是管理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执行者,又是具体业务的垄断经营者。这使得这类单位不仅可以利用经济性反竞争手段阻止进入者,而且可以无限制地运用超经济手段建立壁垒,维护垄断地位。这一特征不仅使自然垄断性的准公***产品难以竞争,而且竞争性的准公***产品也成为垄断性的了。这种双重垄断的结果造成了:事业单位缺乏竞争活力,运行效率低下。尽管我国国有企业低效率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但准公***产品生产服务单位这种现象尤为严重,这类单位一方面没有动力去加强管理,进行技术和制度创新,降低成本;另一方面现有法规政策对它们的成本管理,效率要求又没有明确的规范。因此,工作效率低,信息传递差,产品价格高而质量低等低效率现象,在我国准公***产品行业较为严重。
投资渠道单一,投入不足,致使供需缺口长期存在。我国的准公***产品生产服务行业,在行政排他、国家垄断和单位缺乏自我积累的条件下,只能由政府担负起投资者的角色。但政府财力有限,结果造成了这些产业投入不足。这种情况却又是在存在大量社会闭置资金的情况下存在的,这不能说不是一种极大的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