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关键的创收季节在春季

“一年之季在于春,一天之时在于晨。”古人之话是真理。对于我们律师行业也是非常实用的。

我从事律师职业二十多年来,我就把我的经验告诉大家。我每年的工作是这样的:基本上是从正月初三就开始上班一直工作到腊月二十九日。其中一年当中从八月份到十一月份之前的三个月,我就可以在没有庭的时候出去 旅游 了。但是在春季我是不会出去 旅游 的,即使五一期间我也是不会出去 旅游 的。我每年接第一个案件的时间往往会是正月初六,正月十五以后的案件就会开始非常多。人们有个习惯正月十五之内不打官司,正月十五以后才开始打官司。

我在春季二三四月份接到案件的数量,一般能够占到全年数量的百分之七八十;这期间接到的案件一般是原告方的案件;四月之后接到的案件以被告方的案件居多。每年八九十月份属于淡季,基本有零星的案件,这期间有开庭的案件,所以就会比较轻松。十一月份的案件就有有所起色,十二月至下年一月份过大年之前就有所增多,但不会太多。这就是我总结出一年之中律师接受案件的规律。这仅仅是根据我所在地地域得出来的。其他的地域尽管有所不同,我认为也应当是大体相同的。

为何春季律师的案件会非常多?属于律师创收的重要季节?我就把这个道理讲讲。

人们在过大年之前就要纷纷催款,有的款项能够到位,有的就没有到位。对于没有到位的那部分款项,有可能就要对对方起诉主张权利了,过年之后就是必然选择的机会了,特别是正月十五以后就要纷纷起诉了。人们往往缺乏诉讼的法律知识与技能及其对时间得考虑,就要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了。并不是自己能够胜任诉讼就自己一定亲自进行诉讼,有很多人对于时间的考虑还是委托了律师参加诉讼的。

仅从海上劳务案件说起,如果老板欠工资款一万元,船员要参加诉讼。如果自己参加诉讼立案等手续需要一天的时间,即使开庭也需要一天的时间。但是开庭法庭需要提前通知船员的,船员就要耽误一个航次的时间最短的航次按照七天来算,***计需要八天的时间。现在船员每日工资应当在五六百元以上的水平,就按照每天五百元的工资标准来算,八天所损失的工资也是四千元。如果委托律师花费个两三千元,船员是非常合算的。如果案件是在外地的,人们委托外地律师办理案件可以节省差旅费,算经济账也是非常合算的。专业的事情聘请专业人士做是很方便的。

人们有了律师代理案件的实际需求,并不等于律师一定就能够得到这些案件。具体是那些律师能够得到这些案件,就需要各位律师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来解决了。有的客户有自己认识的律师,往往就会寻找自己熟悉的律师来办理法律事务;有的客户没有自己认识的律师,这时候律师如果能够主动找上门了,那就是最好的机会,那成功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

各位律师的自身情况不同律师开拓业务的方式也是不会相同的;各个律师处于不同的发展时期开拓业务的方式也是不相同的。我在刚开始执业的时候是主动、不断的去潜在客户处开拓业务;而今天我就可以在律师所等待客户过来聘请我办理法律事务。因为之前我已经拓展好了人际关系,在 社会 上有一定知名度了,就没有必要再去与年轻时代一样去到客户那里去拓展业务了,并且也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等客上门的条件了。

作为年轻的律师,刚开始执业,没有 社会 资源,也没有几个固定的客户,所以只能出去主动开拓客户了。

作为年轻律师不要有害羞的心里,认为上门拓展客户是一件丢人的事。我们依法开拓业务,哪有丢人的一说?客户有实际需求才能达成合意,没有需求肯定是不成的。另一方面千万不要有急功近利的心理。不要认为你一去开拓就会成功的。人家终究是对你们是不了解的。同样的道理,你对于一个陌生的人,就能够一定信任他吗?委托代理关系的前提就是一个信任关系。你作为律师的一定要让客户产生一种信任感,才可能委托你办理相关法律事务。那些装逼的行为会让客户恶心!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礼貌待人、不卑不亢是要贯彻到律师执业的总体过程中。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对自己的尊重更是对别人的尊重。如果过分对自己自卑,那就是对别人的极度侮辱!自己与客户是平等的法律地位与 社会 地位。

对待客户要勤回报工作进程,让客户有个充分的知情权。千万不要自己蒙头干,客户不知道你干的什么。

要与客户多交流,知道客户内心的需求,真正领会到客户的意图。

亲戚朋友多走动,才能加深感情;客户要多联系。即使案件结束后也要适当联系。对于亲戚朋友及老客户要讲求情谊,不能只认钱不认人。相关法律咨询,就不要收钱了,帮助简单代书何必收费?当然需要出庭诉讼的业务就要一定需要收费了。该优惠的一定要优惠。能优惠的一定要优惠。大家都有面子。

律师获得了一个客户,就要巩固下来,作为一个堡垒,控制一定的区域,再发展客户,再建立堡垒……,这样下去就可以学个老中医坐堂问诊了。

船王包玉刚说过:找别人做生意很难成功;别人找你做生意就非常容易成功。

当律师找客户的时候,很难成立委托代理关系;当客户找律师办理案件,就非常容易成立委托代理关系。

有的律师接受案件的时候,只要有案件就接,不管有没有现实经济效益。或者说他是处于恶意接受案件的:让我接到了,不让别的律师接手;今后有效益更好,没有经济效益也无所谓;在委托人这里得不到效益,可以去对方找。

我个人认为做律师必须要坚守做律师的底线:必须遵守律师法、律师的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绝对不能为了挣钱而不择手段。

律师所从事的诉讼业务是最规范的,一切均有相关的记录。律师在工作中是否有失职的行为,均有相关的法律文书可供佐证。而非诉讼业务往往缺乏相关的法律文书予以佐证。如果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发生纠纷,律师一方无法提供相关资料自证清白。

如果律师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了纠纷,客户更容易反悔,让律师的工作前功尽弃。在利益的面前,往往是没有信誉可然的。律师与客户之间所发生的纠纷,往往是非诉讼期间。狡兔死,良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律师本来是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律师与对方的商谈,更容易被对方所收买。特别是委托人在没有给律师利益的前提下,律师被收买就成为更大的可能。之所以有些律师愿意做所谓的风险代理案件,这也是敛财的好途径,在委托人处得不到利益,可以在对方处得到利益。那些所谓聪明透顶的委托人很可能就是最大的笨蛋!这些龌龊的事,只能暗地里进行。谁能拿出证据!只能想象那些律师的不忠诚了。这就叫做“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所以说律师要依法执业,处处预防风险的发生,严格要求自己。千万不能为了金钱而做出违背法律及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事。律师要自觉维护律师在人们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律师在与委托人探讨代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律师一定要具有现实经济利益;那些没有现实经济利益的案件就不要做了。千万不要白干活,到最后还会惹来一身麻烦的事。经济利益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哪怕经济利益再小也可以。千万不要有赌博的心理。如果是那样的话,白干活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不但得不到经济利益,还会亏损的。一切要落袋为安。

年轻律师获得案件的机会很少,要懂得珍惜来之不易得到案件的机会。不要嫌弃案件小,也不要嫌弃收费少。因为你的价值本身就不高,这些也是你价值的体现。当你有了很高的价值的时候,必然就会有大案件、收费高的案件了。因为你现在没有大价值、客户也没有认可你的大价值。

你通过办理这些小案件,技能就会有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收入也会有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律师一定要在有案件的旺季,只要有经济效益的案件,来者不拒,广泛积累案件。今后慢慢消化掉,不怕自己做不了,如果有冲突可以与其他律师协作,或者献爱心给其他律师做。要形成良性循环就一切都好了。